Wednesday, May 20, 2009

抗日卫马历史不可抹杀
民政促纳吉让陈平回国
作者/本刊记者 May 20, 2009 01:26:57 pm

【本刊记者撰述】民政党槟州联委会主席丁福南吁请政府让马来亚共产党(马共)总书记陈平无条件返马定居,安享晚年;他说,陈平以少年之龄在马来亚组织抗日军对抗侵略我国的日本蝗军,用其血肉之躯捍卫马来亚领土及生命尊严的历史不可抹杀。

丁福南今天发表声明说,民政党槟州联委会将向首相纳吉及内政部长希山慕丁提交请愿书,促请政府即刻允许陈平(左图)回到这一片他曾付出血汗及以生命捍卫领土完整的祖国。

“陈平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,以少年之龄在马来亚组织抗日军对抗侵略我国的日本蝗军,冒着生命的危险,在枪林弹林中保家卫国,用他血肉之躯捍卫马来亚各民族的祖国领土及生命尊严,这一段历史不可抹杀。”

丁福南说,民政党槟州联委会认同国际公民组织的看法,即陈平、拉昔迈丁(Rashid Maidin)、珊西娅法姬(Shamsiah Fakeh)等马共解放运动领袖在英殖民时期的争取马来西亚独立运动中,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。

公民身份毋庸置疑

丁福南表示,原名王文华的陈平于1924年出生于霹雳州实兆远,其兄弟姐妹及直属亲人目前散居我国各地,包括槟州北海及霹州等地,其身为马来西亚公民的事实毋庸置疑;因此,法院基于他无法提呈出生纸及公民权等文件而驳回他的返国申请,令人遗憾。

马来西亚联邦法院在今年4月30日驳回陈平要求诠释“在马来西亚出生”(of Malaysian origins)一词的意义的申请,等于否决了陈平回国定居的希望。陈平在5月8日透过代表律师发表声明说,他对联邦法院的这项裁决感到非常失望。【点击:回到出生地权利不可剥夺 陈平遗憾政府剥夺其人权】

丁福南说,陈平在第二次大战期间组织马来亚人民抗日军,准备牺牲生命,为国捐躯,对保家卫国曾付了他的热情、努力和心血。

和平协议允许回国

“虽然陈平曾领导马共展开武装斗争,但是马共、泰共及马来西亚政府已在1989年12月2日签署了和平协议,马共也销毁武器,放弃武装斗争;当时协议中也列明马共成员可以依据法律返回马来西亚定居。”

丁福南(左图)认为,国际政治舞台、意识型态不断转变,许多共产国家经已转型走向市场经济;前苏联解体,中国开放经济市场,共产主义已“名存实亡”,陈平已是一位85岁高龄老人,他要求返回祖国应该是合情合理,也不可能会再度引起任何“政治火花”。

他说,政府不应拘于法律拘束,更何况1989年合艾和平协议阐明陈平可以申请回国,政府就应遵守协议,让陈平回国与家人团聚。
陈平16岁加入马共,1947年起出任马共总书记至今,乃在位最久的共产党领导人。他曾率部队支持英军抗日,获颁发战功勋章,后又以领军反抗英殖民地统治而被英人列为头号通缉犯,并长期遭警方追捕,至1989年马来西亚、泰国和马共三方签署合艾和平协议为止。

许多马共成员走出森林后定居泰南,陈平自1989年与马来西亚政府签署和平协议起,一度在泰国南部边界小镇勿洞居住,现居曼谷。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