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May 9, 2009

FW: 回到出生地权利不可剥夺,陈平遗憾政府剥夺其人权

FW: 回到出生地权利不可剥夺陈平遗憾政府剥夺其人权

作者/本刊记者 May 08, 2009 03:30:27 pm

【本刊记者撰述】马来亚共产党总书记(马共)陈平说,人人皆享有回归出生地的权利,而且这种权利不可被剥夺,而马来西亚政府持续否决已86岁高龄的他行使这项基本人权,令人遗憾。
陈平自2005年就与马来西亚政府打官司,争取合法回到马来西亚定居,但吉隆坡高等法院在2007年7月31日裁决,他必须出示报生纸及公民权证件,证明他是马来西亚公民,才能继续他起诉马来西亚政府的诉讼。

2008年6月20日,上诉庭以陈平(左图)无法出示报生纸和公民权等相关文件证明其公民地位,驳回陈平回马定居的申请。

马来西亚联邦法院也在4月30日驳回陈平要求诠释“在马来西亚出生”(of Malaysian origins)一词的意义的申请,等于否决了陈平回国定居的希望。陈平今天通过他的代表律师发表声明说,他对联邦法院的这项裁决感到非常失望。

陈平在声明中说:“我坚信人人皆享有回到出生地的权利,而这项权利是不可被剥夺的。持续否决一名80岁老人的这项基本人权,令人遗憾。”回国官司打了四年

尽管回国无望,陈平表示衷心感谢他在马来西亚的律师团成员,自2005年初就竭尽所能为他打官司。

陈平也感激国际律师大力支持他的案子,包括观察审讯过程,以及在国际间宣传他的案子和展示团结互助的精神。

陈平说,在长达四年的打官司得过程中,国内外许多朋友都协助、支持和关切,他也要一并表示谢意。
陈平原名王文华,在1923年出生,现年86岁。他在16岁即加入马共,1947年起出任马共总书记至今,乃在位最久的共产党领导人。他曾率部队支持英军抗日,获颁发战功勋章,后又以领军反抗英殖民地统治而被英人列为头号通缉犯,并长期遭警方追捕,至1989年马来西亚、泰国和马共三方签署合艾和平协议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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